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若投標人為產品生產企業(yè)的,須具有有效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生產許可證》電子證書;若投標人為非產品生產企業(yè)的,須具有有效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電子證書,同時所投產品的制造商須具有有效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生產許可證》電子證書。。
監(jiān)督管理部門:崇州市財政局,監(jiān)督電話:028-8231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