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yī)療保障事業(yè)管理中心,各非營利性醫(yī)療機構:
??為進一步規(guī)范醫(yī)療服務價格管理,減輕人民群眾看病就醫(yī)負擔,推進地區(qū)間醫(yī)療服務價格水平相對平衡,根據《廣東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免疫三氧血回輸治療等價格項目規(guī)范治理的通知》(粵醫(yī)保函〔2024〕306號)要求,開展“免疫三氧血回輸治療”等價格項目規(guī)范治理,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調整
??按照治理要求,將我市現行醫(yī)療服務價格項目“免疫三氧血回輸治療”和“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規(guī)范整合為“經照射自體血回輸治療”,原項目同步廢止。三級公立醫(yī)療機構政府最高指導價按省醫(yī)保局確定的全省最高限價執(zhí)行,二級、一級公立醫(yī)療機構政府最高指導價按《珠海市醫(yī)療保障局轉發(fā)廣東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廣東省基本醫(y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和〈廣東省市場調節(jié)價醫(y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珠醫(yī)?!?021〕48號)中的價格比例確定為三級公立醫(yī)療機構價格的90%、80%(詳見附件)。各公立醫(yī)療機構在不高于最高指導價范圍內確定本單位項目收費價格,不得上浮,下調不限。
??二、治理要求
??請各公立醫(yī)療機構按規(guī)定做好政策落實工作,并密切關注治理后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變化情況,防范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后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回潮。
??三、執(zhí)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醫(yī)療保障局醫(y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反映。
珠海市醫(y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 附件
??珠海市“經照射自體血回輸治療”醫(y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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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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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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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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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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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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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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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公立醫(yī)療機構價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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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公立醫(yī)療機構價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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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公立醫(yī)療機構價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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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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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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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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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照射自體血回輸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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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采集自身血,利用光學技術和量子技術處理后的血液,回輸患者體內,增強人體自我修復功能。所定價格涵蓋消毒、采血或血制品準備、照射、輸氧、回輸等步驟所需的人力資源和基本物質資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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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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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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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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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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