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關(guān)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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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本市藥品價格管理,規(guī)范藥品價格行為,根據(jù)《北京市藥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中規(guī)定,自8月20日起對外埠在京銷售的藥品價格進行備案登記,同時公布第一批外埠在京銷售藥品的備案價格,現(xiàn)將有關(guān)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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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備案登記的藥品價格是指“中管”品種以外的所有外埠在京銷售的藥品(“中管”品種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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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備案登記程序:由本市直接從外埠廠家購進藥品的經(jīng)營單位和醫(yī)療單位,持進京藥檢證明、藥品產(chǎn)地價格證明和樣品,填報外埠定、調(diào)價格申報備案表到市物價局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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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物價局對備案登記的藥品價格將分批予以公布。已公布價格的按不超過公布價格執(zhí)行,需要調(diào)整備案登記藥品價格的,由本市藥品經(jīng)營單位重新到北京市物價局藥品價格管理辦公室進行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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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一批外埠進京銷售藥品價格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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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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