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關于第四批差別定價藥品資格評審結果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印發(fā)關于藥品差別定價的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價〔2012〕201號)和《省物價局關于開展第四批藥品差別定價受理工作的通知》(粵價函〔2012〕1332號)等規(guī)定,本委員會現將第四批差別定價藥品資格評審情況公示如下:
一、評審的依據及原則。本次藥品差別定價嚴格按照粵價〔2012〕201號文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執(zhí)行,分別由專家論證會和省醫(yī)藥價格評審會委員會進行評審,每個藥品必須分別通過三分之二以上的專家和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同意方可通過。
二、評審程序。本次藥品差別定價,共經歷三輪資格審核,第一輪預審在網上公開企業(yè)申報的資質相關證明材料,通過社會各界共同甄別企業(yè)的資格條件,企業(yè)申報的377個藥品中,篩選出基本符合條件的82個藥品進入專家論證流程;第二輪除因列入國家新版基本藥物目錄而終止論證的9個,以及屬于企業(yè)放棄申報或未按時遞交書面材料的10個不予受理外,其他的63個藥品采取專家與申報企業(yè)面對面答辯的方式進行,按照《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政府制定藥品價格專家論證的管理辦法(試行)》(粵價〔2011〕86號)的相關規(guī)定,經企業(yè)代表答辯,專家論證后,獲得三分之二以上專家同意通過的藥品47個,不通過及存有爭議的藥品16個;第三輪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對專家論證的結果再進行審議,最后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通過的符合差別定價條件的藥品46個。
三、評審結果。第四批差別定價藥品符合條件且分別經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和委員會同意通過的共46個,不通過或不予受理的共36個,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本文同時在廣東價格信息網、中國醫(yī)藥價格網上公示,公示期從2013年5月31日起至6月7日止,社會各界如有異議,請實名反饋意見,并將書面意見于2013年6月7日前報送廣東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
附件:廣東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第四批差別定價藥品資格評審結果公示表
廣東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
2013年5月31日
(聯系人:020-83134629020-83134684地址:廣州市應元路5號313房,郵編5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