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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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定價藥品管理辦法,按照保持合理比價的原則,現將阿魏酸鈉等74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核定公布如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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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表所列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為省定臨時價格(除省增補定價目錄內品種),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價格公布后,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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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布的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均為達到GMP標準的藥品,市場上仍在流通的非GMP藥品,各生產經營企業(yè)和醫(yī)療機構按以下原則核定最高零售價格:注射劑比GMP相應品種規(guī)格低40%,其它劑型低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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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醫(yī)療機構執(zhí)行的招標采購藥品醫(yī)院零售價格如低于本通知價格的,維持原價;如高于本通知價格的,則執(zhí)行本通知規(guī)定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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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表中未列劑型、規(guī)格在國家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暫未公布價格前,各生產、經營企業(yè)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則,比照同類品種中已下達的相近規(guī)格價格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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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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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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