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京市市級機關醫(yī)院病房床位等級及收費標準的通知
南京市市級機關醫(yī)院:
你院《關于新增病房床位等級及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因病房改造,兩病區(qū)病房床位由43張增加至64張。根據(jù)《江蘇省非營利性醫(yī)療機構病房床位收費管理辦法》(蘇價費[2005]213號)及我市病房床位收費管理有關規(guī)定,現(xiàn)核定你院64張病房床位等級及收費標準(見附件)。
你院應及時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xù),并嚴格執(zhí)行醫(yī)療服務價格管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住院費用結算清單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市價格、衛(wèi)生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本通知從2014年9月5日起執(zhí)行。
附件:南京市市級機關醫(yī)院病房床位等級及收費標準表
南 京 市 物 價 局 南 京 市 衛(wèi) 生 局
2014年8月29日
南京市物價局辦公室印 共印20份
附件:
南京市市級機關醫(yī)院病房床位等級及收費標準表
科室(病區(qū)) |
床位數(shù)(張) |
床位號 |
床位等級 |
收費標準 (元/床日) |
骨科 (108病區(qū)) |
2 |
9-10 |
一等 |
50 |
24 |
6-8,11-13,14-16,17-19,20-22,23-25,26-28,29-31 |
二等 |
35 |
5 |
1-5 |
四等 |
15 |
1 |
32 |
特需 |
按備案價格執(zhí)行 |
外科 (109病區(qū)) |
2 |
9-10 |
一等 |
50 |
24 |
6-8,11-13,14-16,17-19,20-22,23-25,26-28,29-31 |
二等 |
35 |
5 |
1-5 |
四等 |
15 |
1 |
32 |
特需 |
按備案價格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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