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醫(yī)療保障局,相關(guān)公立醫(yī)療機構(gòu):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疫情防控和?社會運行成本,降低群眾負擔,結(jié)合我省最新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釆購結(jié)果的執(zhí)行,現(xiàn)將相關(guān)政策調(diào)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將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指導價格調(diào)整為60元/ 項、冠狀病毒(變異株)抗體測定指導價格調(diào)整為30元/項 (詳見附件)。該價格項目為最高指導價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各公立醫(yī)療機構(gòu)應嚴格執(zhí)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標準,及時做好信息系統(tǒng)更新維護和價格公示等相關(guān)工作。開展?混合檢測(含個人混采檢測和政府組織的大規(guī)模人群篩查)時,?應規(guī)范價格行為,據(jù)實按混檢收取費用,嚴禁以混檢套收單檢?費用。
三、?各級醫(y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價格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公立醫(yī)療機構(gòu)嚴格執(zhí)行價格管理政策規(guī)定,做好價格公示及宣?傳解釋工作。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核酸檢測人群范圍及費用結(jié)算,繼續(xù)?按照原規(guī)定執(zhí)行。
本通知自2021年8月23日起執(zhí)行,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指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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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指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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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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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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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nèi)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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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涵一次 性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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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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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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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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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價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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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醫(yī) 療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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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醫(yī) 療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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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醫(yī) 療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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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E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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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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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類型:各種標本。樣 本采集、簽收、處理 (據(jù)標本類型不同進行相 應的前處理),提取模板?RNA,與陰、陽性對照及 質(zhì)控品同時擴增,分析擴 增產(chǎn)物,判斷并審核結(jié) 果,錄入實驗室信息系統(tǒng) 或人工登記,發(fā)送報告; 按規(guī)定處理廢棄物;接受 臨床相關(guān)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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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 質(zhì)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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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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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病原體為一個計價 單位;
根據(jù)疫情需要,按照衛(wèi)健 部門技術(shù)要求和標準實施 混合檢測時,包括個人混 釆檢測和政府組織的大規(guī) 模人群篩查,每樣本按不 高于15元收費(不區(qū)分 醫(yī)療機構(gòu)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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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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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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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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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L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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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狀病毒(變異株)抗體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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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IgG或IgM抗體。樣 本類型:血液。樣本采 集、簽收、處理,加免疫 試劑,溫育,檢測,質(zhì) 控,審核結(jié)果,錄入實驗 室信息系統(tǒng)或人工登記, 發(fā)送報告;按規(guī)定處理廢棄物;接受臨床相關(guān)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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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 質(zhì)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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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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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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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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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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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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