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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有關(guān)規(guī)定,我委擬制定部分西藥最高零售價格?,F(xiàn)將這部分西藥最高零售價格予以公示,具體見附件。公示期7天,對公示價格有不同意見的,請在公示之日起15日內(nèi),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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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處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樓三樓江西省發(fā)改委商品價格管理處,郵編: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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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藥電子信箱:
聯(lián)系人:曾曼萍,聯(lián)系電話:0791—6224898
附件:部分西藥最高零售價格掛網(wǎng)公示表
江西省發(fā)展改革委商品價格管理處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