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供應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網站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供應商以聯(lián)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6、本次采購要求投標供應商為生產商的須具備有效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及《藥品經營許可證》,投標商為代理商的,須具備有效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及所投產品的《藥品生產許可證》;
7、投標供應商必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報名資料及標書費(標書費以采購代理機構帳戶到賬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后遞交的潛在投標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此次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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