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5〕3號
有關藥品企業(yè):
按照《關于調整及新增部分廣東聯盟易短缺和急搶救藥中選產品的函》(豫醫(yī)保價采函〔2025〕1號)要求,為確保相關中選產品(詳見附件1)掛網采購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未掛網產品的企業(yè)于2025年1月8日前登錄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完成信息維護與產品代碼綁定工作,具體操作見操作手冊(附件2)。注射劑選擇單支包裝醫(yī)保代碼信息綁定。
二、已掛網或已有產品代碼的產品企業(yè)需于2025年1月8日前綁定現有產品代碼,無需重新維護產品信息。
代碼綁定具體操作見操作手冊(附件2)。?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