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yè):
?按照河北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第五批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藥品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冀醫(yī)保函〔2021〕94號)規(guī)定,現(xiàn)將符合掛網條件的第五批國家集采通用名藥品公示。
一、公示時間
公示及受理企業(yè)申(投)訴時間:2021年9月28日至10月8日。受理申(投)訴期間接受企業(yè)和社會各界對本次掛網結果申(投)訴。
二、擬掛網公示
(一)企業(yè)和社會各界對擬掛網藥品掛網價提出申(投)訴的,有關企業(yè)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做出說明。
(二)企業(yè)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登錄平臺進入“申報系統(tǒng)”網上申(投)訴。通過“申投訴管理-申投訴”選擇“問題反饋”服務事項、“國家?guī)Я坎少徦幤罚ㄍㄓ妹幤罚┓疹愋汀碧峤簧辏ㄍ叮┰V材料。反饋問題描述需準確詳細,相關證明材料須真實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業(yè)被舉報資質造假或虛報價格,經核實后,取消該藥品掛網資格。
(四)公示無異議的藥品,公示價格作為該藥品在我省藥采平臺掛網最高限價;有異議的經核實后確定是否掛網。
? 電話:0311-6690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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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醫(y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