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yè):
按照藥品集中采購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企業(yè)申請變更相關信息的材料,現(xiàn)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具體如下: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7天,自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
二、質疑方式
對公示內(nèi)容(詳見附件)有異議的,請于2018年9月10日16:00前,由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將書面質疑(或投訴)材料和其它佐證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并遞交至我中心。其他內(nèi)容同第一批公示要求。
附件:企業(yè)申請變更相關信息匯總表(第四十七批)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