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未中選藥品價格調整工作的通知》(內藥采中心字﹝2021﹞100號)相關規(guī)定,現公布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未中選藥品價格調整結果,并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要求的未中選藥品采購方式將調整為限價掛網,采購價格見附件。
二、企業(yè)主動申請取消掛網資格的藥品予以取消掛網資格。
三、未報價的藥品和報價不符合要求予以暫停交易資格。
四、于7月26日執(zhí)行價格調整結果,相關醫(yī)療機構及時開展議價采購工作,保障臨床供應。
附件:1.藥品價格調整結果表
2.取消掛網和暫停交易資格藥品列表
內蒙古自治區(qū)醫(yī)藥采購中心
2021年7月23日